近日,湖北省教育厅印发《面向中小学生的全省性社会竞赛活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强调竞赛活动应坚持公益性原则,确保“零收费”,竞赛以及竞赛产生的结果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的依据。
全文如下:
(来源:湖北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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