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城乡低保、特困供养等救助保障标准;为特困人员开展系列关爱活动;构建城市30分钟流浪乞讨救助圈……2022年,我市为各类困难群众发放民生保障资金27085万元,多举措做好民生兜底性保障工作。
3月1日,记者从2023年市民政工作会议上获悉,去年,全市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织密织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全面落实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680元/月和525元/月,城乡特困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1360元/月和954元/月,集中、分散养育孤儿标准分别提高到2640元/月和1650元/月,及时发放困难群众一次性生活补贴、临时救助、价格临时补贴、电价补贴等救急难资金,全年为各类困难群众发放民生保障资金27085万元。同时,充分发挥慈善事业的第三次分配作用,募集善款596万元,支出善款734万元。切实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提升困难群众获得感和安全感。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23年将进一步统筹好基本生活救助、专项救助、关爱帮扶、社会力量等救助资源,形成统筹有效、梯度有序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为困难群众提供丰富多元、水平适度、规范透明、包含温度的社会救助服务。 (记者?周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