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
黄石市交巡警支队
对 10名闯红灯、不佩戴安全头盔
的行人或非机动车驾驶人进行曝光
(第二十二期)
交警部门将 对其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同时开展“敲门行动”
并通报违法市民所在单位、企业或社区
姓名: 曹某
身份证号: 420704199212****79 违法地点: 彩虹路与花湖大道路口
姓名: 刘某 身份证号: 420202197001****28 违法地点: 黄石大道与延安路路口
姓名: 潘某林 身份证号: 421125195709****1X 违法地点: 黄石大道与延安路路口
姓名: 皮某华 身份证号: 420221194708****55 违法地点: 黄石大道与延安路路口
姓名: 王某明 身份证号: 420222195112****32 违法地点: 黄石大道与延安路路口
姓名: 尹某安 身份证号: 420202194404****12 违法地点: 杭州东路与桂林北路路口
姓名: 张某安 身份证号: 420700195711****71 违法地点: 黄石大道与延安路路口
姓名: 张某军 身份证号: 420202196810****31 违法地点: 湖滨大道与花湖大道路口
姓名: 郑某利 身份证号: 420202194612****16 违法地点: 黄石大道与延安路路口
姓名: 周某琪 身份证号: 421083198407****38 违法地点: 彩虹路与花湖大道路口 以下是 违法 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名单: 1、 曹某,身份证号:420704199212****79 2、刘某,身份证号:420202197001****28 3、潘某林,身份证号:421125195709****1X 4、皮某华,身份证号:420221194708****55 5、王某明,身份证号:420222195112****32 6、尹某安,身份证号:420202194404****12 7、张某安,身份证号:420700195711****71 8、张某军,身份证号:420202196810****31 9、郑某利,身份证号:420202194612****16 10、周某琪,身份证号:421083198407****38
民警提醒
民警提醒广大市民,闯红灯、不佩戴安全头盔不仅是不文明行为,也是交通违法行为,更会将自己陷入危险之地,引发交通事故。因此,市民一定要文明出行,千万不要图一时方便,抱侥幸心理闯红灯,否则发生交通事故后悔不已。
编辑丨 胡 颖
来源 | 湖北黄石交警
审核丨仵 佩 终审丨向天笑 监制丨杜荣华 出品丨黄石日报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