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第六届潜江市“章华质量奖”申报评选活动正式启动。
据了解,此次评选申报时间为2023年4月4日至2023年9月30日止,共设置正奖3个,提名奖2个。
潜江市“章华质量奖”是我市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奖,旨在表彰在质量管理和质量成果方面取得卓越成就的企业(组织),引导激励各类企业加强质量管理,追求卓越绩效,树立质量标杆,增强创新能力,提升核心竞争力,在全社会树立质量第一的理念,推动质量强市建设。
申报第六届潜江市“章华质量奖”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拥护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潜江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从事合法生产经营活动三年以上;符合国家和我市产业导向、环境?;ぁ⒔谀芗跖?、安全生产、质量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相关要求,具备相关资质或证照;质量管理体系健全、运行有效,行业、组织特色鲜明,经验成熟可行,具有标杆示范作用;具有突出的经营业绩或社会贡献,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上年度经营收入、利税总额等主要经济指标名列市内同行业前列,最近三年未发生亏损(政策性亏损除外);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食品安全等责任事故,无重大质量投诉,无国家或省级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记录,无重大劳动保障失信记录,无其他严重违法违规不良记录。
企业申报第六届潜江市“章华质量奖”应提交以下材料:《潜江市章华质量奖申报表》一式三份;概述(3000字以内)一式三份;依据《湖北省长江质量奖评定标准(试行)2022版》编写的自我评价报告(3万字以内)一式三份;自评表;凡在申报表、自评报告中涉及并需提供的证实性材料一份;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报表(2020年至2022年)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申报材料按A4幅面装订成册,其中申报表、企业概述和自评报告等需提供电子文档。 (记者 曾俊伟 通讯员 魏徐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