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晚传媒·武汉晚报3月6日讯(记者梁爽 通讯员崔彦伟 杨峰 刘建伟)司机前一天晚上喝了酒,早上起来开车遇到盘查,一查居然仍是醉驾。6日,洪山交警查获一名因“隔夜酒”导致醉驾的司机,这名司机不仅要被追究刑事责任,饭碗也丢了。
3月6日上午8时左右,洪山区交通大队三中队中队长孙军在白沙洲高架进行闯禁行整治时,拦下一辆“鄂B”号牌的大客车,该车驾驶员下车后,面对民警一直躲躲闪闪,此举引起民警警觉,当民警要求其出示证件时,闻到驾驶员身上有酒味,且驾驶员神色慌张,说话时支支吾吾,民警怀疑其涉嫌饮酒驾驶,遂对其进行酒精含量检测,结果显示含量高达154mg/100ml,属于醉驾。
据了解,驾驶员郭某是大冶市某汽车客运有限公司的司机,昨晚和朋友一起聚会喝了酒,早上感觉没什么事,驾驶的车辆又没有超载行为,就自行驾车上路了,没想到大白天交警还查酒驾。目前驾驶员郭某被送往武汉市酒驾中心作进一步的处理。
洪山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每个人对酒精的吸收排解能力不一,即便是上一顿甚至前一天喝的酒,仍有可能会被测出酒驾。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睿跸导菔恢?,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