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空降服务app免费版-初中生200块钱可以约,51品茶最新,51茶楼最新版本

神还原!7岁女孩逛商场撞脸海报
2022-10-20 09:54:00 来源: 长沙晚报
  江苏南通一家长
  在社交平台分享视频称,
  商场某品牌童装海报模特
  与自己女儿“撞脸”,
  “乍一看长得很像,
  其实不是我女儿?!?br>  10月18日,
  商场店铺回应称,
  店里的海报由公司
  统一定制、定期更换,
  这应该是一个偶然情况。


  10月16日,王女士(化姓)与7岁的女儿在江苏南通一商场购物时,女儿突然发现一家服装店里海报模特与自己长得很像。
  视频显示,两个小朋友的发型、衣服颜色以及她们微笑的表情都十分相像。
  王女士告诉记者,当时看了看海报上的模特,的确有点像女儿,觉得不可思议,便随手拍了一个视频,“乍一看长得很像,其实不是我女儿,当时也没有询问商家,买了一件衣服就走了?!?br>  王女士把视频分享在社交平台后,有网友惊呼“这也太像了吧!”也有网友质疑商家的海报涉嫌侵犯了小女孩的肖像权。
  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并且未经本人同意,他人不得使用其肖像用于营利。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付建表示,从该视频和家长反馈的信息来看,海报上的模特只是与小女孩本人相像,不能由此认定商家使用小女孩肖像进行营利,即不构成侵犯肖像权。
  “撞脸”很常见,但“撞脸”不等于就是侵权。付建律师表示,肖像权侵权的认定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未经本人同意使用其肖像,二是以营利为目的。由此来看,单纯与他人“撞脸”并不能笼统地认定为侵权。
  付建律师提醒,在现实中,如果权利人的肖像权受到侵害,其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如果侵权人置之不理,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强制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另外,该肖像权人可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来 源 |新闻晨报、晨视频、极目新闻 编辑|谭伟 值班主任 | 罗敏 点亮


  让更多人看到! ↓ ↓ 
  • 为你推荐
  • 公益播报
  • 公益汇
  • 进社区

热点推荐

即时新闻

武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