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市财政局联合发布《支持黄冈市公路货物运输业及快递业发展奖补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进一步支持黄冈市公路货运企业发展,大力推进公路货运企业做大做强,其中对于较2021年度公路货物周转量相比增长量排名全市第一的企业,奖补金额达50万元。
根据《通知》内容,能够享受奖补的公路货运企业为:黄冈市内依法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资质,其主营为道路货物运输的公路货运企业。
企业需要具备四项条件:企业注册地在黄冈市内;依法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且在有效期内;依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列入交通运输部一套表中符合奖补政策规模以上公路货运企业名单;企业依据统计法律法规,建立了企业统计制度, 安排专人开展了公路货物运输统计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设置和保存了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未发现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情况发生。
符合条件的企业能享受哪些奖补?对2022年度公路货物周转量排名全市前3位,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较2021年度公路货物周转量相比增长量排名前5位的,分别给予50万元、4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符合上述标准的同一公路货运企业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仅享受其中一项奖补政策。
同时,支持公路货运企业购置车辆。奖补对象为黄冈市内依法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资质,且主营为道路货物运输的公路货运企业。
纳入奖补范围的公路货运企业应符合三项条件:企业注册地在黄冈市内;依法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且在有效期内;企业购置营运货车发票时间在2022年1月1日(含)至2023年3月31日(含)之间。
奖补标准为对年营业收入800万元以上且拥有货运车辆40台以上的运输物流企业,年实际购置营运货车(在我市办理道路运输证,以机动车销售发票为依据)达到100万元及以上,根据累计车辆购置额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累计车辆购置额在100万元及以上至200万元(含200万元),按5%的比例予以奖励;200万元以上至300万元(含300万元),按7.5%的比例予以奖励;300万元以上,按10%的比例予以奖励。规上企业单家企业最高补助30万元,规下企业单家企业最高补助10万元。(记者郑远斌 吴浩 通讯员夏彬 潘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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