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检验检疫局扬州泰州机场工作人员在对来自泰国的航班入境人员携带物进行检查时发现,一名入境旅客的包裹内携带多种贝类及一块鱼骨,打开包裹,该批贝类已经死亡并腐烂发臭。由于该旅客无法提供相关的检疫审批手续与证书,工作人员依法截留并作后续除害处理。
经了解,该旅客是想把从沙滩玩耍时捡拾的贝壳带回国作为纪念。未经隔离检疫的动物或动物标本,是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的主要传染源,有可能携带多种病原微生物,极易传播疫病,具有很大的检疫风险。此外,污染水体中生长的贝类还是传播甲型肝炎的重要媒介之一,且经常被检测出重金属超标。
暑期迎来旅游旺季,曼谷、普吉岛等多条东南亚旅游航线满足了旅客的出行需求,从海岛旅游归来的许多境外游客也携带大量贝壳类、鱼类标本进境。对此,扬州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广大旅客,《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明确规定,活动物(犬、猫除外),包括所有的哺乳动物、鸟类、鱼类、两栖类、爬行类、昆虫类和其他无脊椎动物,动物遗传物质、骨骼等属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物,出境游旅客应加强国门生物安全意识,遵守法律法规,杜绝携带水生动物蒙混过关。